2023-06-280次浏览来源:网络
(非深户随迁子女在深中考 深圳准备好了没?(2))
政策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已经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立场。深户与非深户家长“各执一端”,前者担心自己孩子的学位被挤占,认为政策的门槛“偏低”;后者从政策表述中看到“收缩”的迹象,认为政策的门槛“偏高”。也许,站在利益相关方的立场上,这些评价都有欠公允。而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深圳市教育部门只有“允执厥中”,既要尽量兼顾各方诉求,更要考虑方案的可行性,根据本地教育资源的可承载能力制定中考政策。
“前松后紧”的政策衔接
“只要目前在深圳读初中,而且继续读下去,都可以顺利参加中考。”
深圳市社科院政法所所长李朝晖评价随迁子女中考方案的特点是“前松后紧”。因为根据征求意见稿,2014年至2015年是过渡期,只要有深圳学籍,都可以参加中考,但到了2016年,就必须具有完整3年学籍。“这一规定也符合深圳实际。目前国家还不允许异地高考,异地高考一旦放开,随迁子女将选择在深圳就读高中,届时深圳的学位压力将加大。”
至于为何要设置“过渡期”,李朝晖分析这既是为了政策衔接,也是为了照顾现在深圳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利益。“具体分析,2014、2015年参加中考的学生就是目前就读初三、初二的学生,因为实行过渡政策,可以在深圳参加中考;2016年参加中考的学生就是目前就读初一的学生,要求具有完整3年学籍,他们也符合这一条件。这意味着,只要目前在深圳读初中,而且继续读下去,都可以顺利参加中考。过渡期的设置比较人性化,新旧政策的衔接也比较妥善。”
深圳大学教育系主任熊贤君却认为,过渡期的设置虽然比较人性化,但即便随迁子女在深圳参加中考,也不可能在深圳参加高考,国家规定高考报考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在深圳上高中,却要回内地参加高考,两地教材、考卷又不相同,有什么意义?随迁子女家长之所以还要让孩子在深圳参加中考,是担心孩子脱离自己的管教。如果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说,在深圳接受教育还是有意义的,如果从高考的角度而言,最好还是让孩子回内地接受教育。”
“低门槛”出于责任感
为了保障深户子女以及符合“1+5”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公办教育的权利,深圳的公办教育普高学位要避免向“打游击”的外来人开放。
深圳市政协委员朱克恒着眼于深圳自身特点,认为深圳制定随迁子女中考政策门槛应高于广东省,然而具体到方案本身,深圳设置的门槛甚至低于广东省。“深圳的非户籍人口如此庞大,土地资源如此紧张,就算深圳设置的门槛较高,也属情有可谅,但深圳还是主动承担了压力,设置了较低门槛,这完全出于责任感。”
正因为持有类似观点,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在教育局召开的“深圳市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方案”座谈会上,建议随迁子女中考的报考资格,除了符合“1+5”文件精神外,还应该与父母的诚信状况挂钩。
李朝晖显然不同意这一观点。在李朝晖看来,将子女中考资格与父母诚信状况挂钩,无异于恢复了封建时代的“连坐法”。“每个人作为主体,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因为亲人犯错累及到自己。我倒觉得,父母犯了错,教育资源更有理由向他们的子女倾斜,更应该去关注这些孩子。”
而门槛无论如何调整,李朝晖认为都应当守住“1+5”的“底线”。所谓“1+5”文件,“1”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5”是指非深户在深读书需要提供的“5证”,包括出生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就业和社保证明、计生证明、转学证明。“因为深圳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较高,周边地区的一些人,在当地工作,却将孩子送到深圳读书,之所以设置‘1+5’的条件,就是为了限制这部分学生流入。这也是为了保障深户子女以及符合‘1+5’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公办教育的权利,深圳的公办教育普高学位要避免向‘打游击’的外来人开放。”
“公共汽车效应”
深圳普高学位的紧张可谓有目共睹,从人们把深圳中考当做“小高考”中可见一斑。
基于对深圳及其周边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的观察,朱克恒有一种焦虑。在全国范围内,深圳的教育成本是比较低的,已基本杜绝了乱收费的现象,这些年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投入很大,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硬件条件都不错。这些条件综合在一起,可能会让深圳自觉或不自觉成为教育高地,周边地区生源被吸引到这里,造成难以承载的压力。
出于这种焦虑,朱克恒在教育局召开的座谈会上,提议中考资格应与随迁子女父母对深圳的贡献程度挂钩。“那些希望条件更宽松、门槛更低的人可能要责怪我,但每个人都做‘好人’,问题就解决了?我想这体现了一个‘公共汽车效应’,没上车的人在外面喊‘赶快往里挤’,一旦自己挤上车,马上又喊‘不要上了,已经满了’。很多人都有类似心理,但是作为政策的制定者,他首先要考虑这种发展模式能否持续下去。”
李朝晖认为,深圳普高学位的紧张可谓有目共睹,从人们把深圳中考当做“小高考”中可见一斑。目前深圳的普高学位加上民办高中学位,一年只提供3.8万,学生却已接近6万。
“即便在这种条件下,深圳依然在努力解决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目前,深圳公办义务教育有一半的学位提供给非深户学生,如果加上民办义务教育,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学位提供给非深户学生。深圳还在区一级设立了‘民办教育扶持基金’,一些民办学校甚至比公办学校办得还好。这说明了深圳在谋求教育公平方面一直很努力、很尽力。”
政策环境和区域差异
用一定条件限制随迁子女中考,不等于断了他们的“后路”,毕竟还可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资源。
优先保障深户子女的权利,同时兼顾随迁子女的入学要求,这在朱克恒看来,是由现行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决定的。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讲,当然要考虑教育公平、避免歧视对待。但一地的教育经费由地方担负,自然优先保障户籍子女的教育权利。
杨勤就此打了一个比方,就好像外国人到美国,跟美国人抢资源,美国政府首先保护公民的权利,其次保护拥有居住权的人,最后才轮到外国人。用一定条件限制随迁子女中考,不等于断了他们的“后路”,毕竟还可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资源。
李朝晖理解随迁子女家长的心情,认为他们一心让孩子在深圳接受教育,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谁不想孩子有个好的成长呢!”既然来上学,就面临一个教育公平的问题。然而具体到我们的政策环境,因为教育的支出由地方政府担负,各地方根据自己的财力匹配教育资源。这也造成城市与城市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生源不断涌向“高地”。而地方政府往往是根据户籍人口投放学位,从而导致了供需矛盾。
“国务院相关规定中讲到一个原则,就是要根据‘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的现实可能’制定政策。地方政府肯定要优先保障户籍人口的权利,这属于‘兜底’,非户籍人口毕竟是敞开的、无限量的,如果不设门槛,自然会源源不断地赶来,并给深圳带来难以承荷的局面。”
公平在现实中的“排序”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中的最基本一环,只有保证孩子在教育上得到相同机会,才能期盼孩子们在未来发展中有相同空间。
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提出,要通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出发点方面的不平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然任意因素对于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
而在李朝晖看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显然涉及这一“出发点”的不平等。她觉得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中的最基本一环,只有保证孩子在教育上得到相同机会,才能期盼孩子们在未来发展中有相同空间。然而,我们今天实在是限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不得不设一道“门槛”,但只要未来是向教育公平的大方向发展,临时设置门槛就是有意义的。
何为教育公平?在朱克恒看来,很多人对此显然有误读。如果认为教育公平就是教育平均,就是一种太朴素、太不专业的理解。现实中的公平,既要尽量兼顾各方利益,又要为各方利益“排序”。具体到深圳随迁子女中考方案的制定,就需要依次序照顾到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利益。
“实现普惠是一个理想的终极原则,却需要在不平等的现状中一步步扩展机会较少者的机会,在‘现实可能’的荆棘丛中探寻出一条公平之路。”朱克恒说。
实现普惠是一个理想的终极原则,却需要在不平等的现状中一步步扩展机会较少者的机会,在“现实可能”的荆棘丛中探寻出一条公平之路
他们提供观点
李朝晖深圳市社科院政法所所长
熊贤君深圳大学教育系主任
朱克恒深圳市政协委员
杨勤深圳市人大代表
(晶报评论记者魏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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