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0次浏览来源:网络
(硕士研究生2018年已落户深圳,怎样申请人才安居房)
1、户籍要求(满足一项即可)
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③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年龄要求(满足一项即可)
①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注意: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
②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3、社保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申请人为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③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⑴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⑵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4、住房要求(需同时满足):
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入户后的租房补贴没事,但不要同时申请)
5、计划生育(满足一项即可)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
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网上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登录,点击“个人服务”→“租房购房置业”→“住房保障申请”点击“住房保障申请”后,选择你相对应的区,在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填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记得打印申请表。带上你准备好的资料,到你申请时预约的窗口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备案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审批通过的会按季度批次在深圳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公示通过后会转入轮候库,入册进入轮候库,具备相应租房或购买安居型商品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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