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40次浏览来源:网络
(居住证签注过程不合理 网友给出相关建议)
胶东在线消息近日,问题编号为的网友留言建议:为父母办理居住证,已经满一年,需要签注。整个过程感觉不是很合理,仅此提出建议,请您参考:
1、父母七八十岁的人,身体不适,只能跟随子女居住。
2、这次去签注,因为老人身体不便,不能亲自前往。去了派出所,被要求还要需要父母的委托书、房产证原件等。个人觉得对此有些多余。
原因如下:1、父母已经办理居住证一年,住所固定,没有重新变动,而且户籍电脑都存有去年所办居住证的所有资料,根本没有必要重新携带房产证原件的必要,一个复印件难道不说明问题吗?如果居住房屋发生变化,需要携带新的住所房产证原价及复印件尚能理解。
2、父母尚能说话,如果不能说话,委托书岂不是难为人?我觉得对于老年人而言,不能太苛刻,如果对于年轻人办理居住证,怕万一有什么其他事情发生,从严要求尚可理解,对七八十岁的老人,起不到便民服务。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您的父母七八十岁,您觉得这样要求是不是过分?
3、居住证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只规定老人仅需要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也就是只要有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就可以,根本没有要求必须携带委托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证明等。
4、即便有各种规定,我想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执行起来应该灵活,不能死板制度框框。对于父母居住子女或者七十岁以上老人办理居住证应当本着简单、便利的方式,真正为百姓提供便利为佳。
5、对于签注手续应当更为简化。只有居住房屋没有变化,有老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像重新办理一样携带其他证件。而且对续签的,应当采取自动续签方式。比如上海就是如此,一年后自动续签,而且在网上就可以办理。
6、都网络时代,可我们的思维、工作方式还停留在七八十年代的工作思维方式,好多地方微信都可以办理,建议我们的公安部门能够切实为民着想,简化相关手续、开展多样方式的办理途径,更好为百姓服务。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来函收悉,按照省居住证工作规范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签注换领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目的是核实当事人是否仍在此居住地居住。上海目前的做法与山东一致,即年满1年需换领,非自动签注。您所说的当事人年龄大,不能亲自办理事宜,我们将责成基层部门开展此方面的便民服务,你的意见建议也将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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