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40次浏览来源:网络
(深圳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由本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上传本流程明确的申请材料。所有附件均需按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清晰完整的原件拍照件。
上传文件时建议命名格式:姓名+材料类别(例:张三+身份证正反面)。引进时间请填写引进文件上盖章落款时间,且保持申请表、系统填报一致性。
申请入口: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关注,对话框发送关键词【人才引进补贴】,获取深圳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申请入口
2、预审
窗口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根据审查要点,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提交受理岗。预审不通过的,列明不通过原因,退回申请人。
3、受理
龙华区政务服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受理,提出受理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将信息提交给审核岗;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在退件时说明不受理原因,申请人根据受理意见修改后重新申请。
4、审核
受理通过后,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核决定。
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审核意见;
不予通过的,在审批系统作“审核不同意”决定,将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齐补正的,申请人按要求补齐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审批
审核通过后,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审批意见;
不予通过的,在审批系统作“审批不同意”决定,将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6、办结
审批通过后该业务办结(即时)
7、公示
经审批纳入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的申请人名单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中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8、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一个季度内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9、其他事项
(1)申请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金融社保卡而造成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不成功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可在申请人更正个人信息和重新提供金融社保卡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2)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因申请材料不规范而被驳回的,可在驳回决定生效起(以网上退件次月1日起算)六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如因非人为因素(如网站系统故障等)造成申请不成功的,申请人重新申请时仍然符合规定,可在首次提出申请后(从申请当月1日起计算)一年内重新提出申报。
(3)在申请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学习形式(如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申报等)、社会保险(如挂靠单位缴交等)、劳动关系(如虚构劳动关系等)等方式弄虚作假,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将终止发放补贴,已发放补贴的将予以追回,在政府网站予以通报,并提交有关机构纳入个人征信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已领取完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补贴。
(5)《深圳市龙华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华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操作规程》《深圳市龙华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操作规程(2016年制定)》废止。
发布之日前符合上述三个办法的申报条件,已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且已受理成功的,按照上述三个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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