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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201602)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有关规定,南山区完成了2016年2月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南山区共47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
一、公示时间
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二)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条件: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引进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四)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同时累计在深缴满三个月养老保险。
(五)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六)补贴申请时间:2015年12月份。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到岗实训学生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来访、来电反映。(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劳动大厦4楼403,邮编:,联系电话:265***377)。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公示(2016-04-28).xls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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