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40次浏览来源:网络
(@企业注意:2020年度天河区科技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入户申报开始啦)
@天河科技企业注意啦
2020年度
天河区总量控制类指标
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入户申报工作
开始啦
一、申报单位条件类别
遴选对象所在企业注册地址或纳统关系在天河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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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在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国内外知名机构组织的各类创新型企业评选、排行榜活动中上榜的创新型重点企业。包括广州市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评选的“广州市‘独角兽’创新企业”;《快公司》中文版评选的“中国最佳创新公司50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评选的“中国高科技高成长50强”、“广州高科技高成长20强”、“广州明日之星”;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选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百强企业”;广州市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评选的“广州市创新标杆百家企业”;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年度组织认定的“文化企业30强”等文化创意产业企业;
2.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或纳税额在天河区库留存部分达300万元以上;
3.上年度软件信息服务业对区经济贡献前10位的企业;上年度工业、电信业、软件业收入总额各行业排名前5位的稳增长企业;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上年度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国家工信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上年度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普华永道发布的上年度全球软件百强企业;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在我区创办的企业;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
4.天河区本年度重点项目单位或前三个年度内天河区招商引资引进的重点企业;
5.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企业;
6.近三年来累计获得风险投资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或获新一轮投资后估值达3亿元以上的创新型企业;
7.总部在天河区的,已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的企业或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
8.列入年度《区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的企业;
9.在《天河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第十条“降低企业租金负担”政策中规定的在疫情期间为区内受疫情影响企业累计减免租金超过50万元的园区。
二、申请人入户基本条件
仅限不符合正常入户途径的人才申报
(符合正常入户途径的人才不在本次申报受理范围,即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未满40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并有学士学位人员;在广州就业并缴纳社保且未满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未满5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办理程可参考下方链接:
遴选对象原则上须符合申请入户的准入基本条件:
(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二)在引进单位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或相同级别的高级管理人才或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三)已在本市引进单位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2年以上(新成立或设立的单位不少于6个月;重点引进的企业高管人才需在引进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四)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五)无犯罪记录;
(六)符合申报单位遴选原则、标准及人员审定程序。
三、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需最迟于受理截止9月10日17:00前,向区科工信局提交资料,申报单位须向单一部门递交申请,不能多头申报。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01
遴选推荐
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及用人的实际需求,在本单位内进行人才遴选和推荐。申报单位需制定本单位的遴选方案(含遴选原则、具体标准、审定程序、公示方式等),并按照遴选方案核实申请人资料,研究拟定符合遴选标准的人才引进申报名单,并做优先次序排序,在本单位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递交材料至区科工信局。同一申报单位可推荐不超过6名紧缺急需人才。
02
递交需求
材料清单如下:
1、紧缺急需人才入户需求汇总表(见附件1),推荐名单需做优先次序排序,推荐人数不超过6名。
2、本单位遴选方案(自拟,内容需含遴选原则、具体标准、审定程序、公示方式及公示时间等)。
3、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
4、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类别佐证材料(根据企业所选条件提供)
(1)各类创新型企业评选、排行活动中上榜的证明材料,如公示名单或证书等(符合条件1的企业提供);
(2)2019年度企业完税证明(符合条件2的企业提供);
(3)2019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符合条件5的企业提供);
(4)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机构备案证明材料、投资协议、银行转款证明材料等(符合条件6的企业需提供);
(5)上市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7的企业需提供);
(6)为区内受疫情影响企业累计减免租金超过50万元的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9的企业需提供);
5、申请入户人员的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证书
(2)学历鉴定
(3)学位证书
(4)学位鉴定
(5)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6)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网上查验结果
纸质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递交至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1109-2。
电子材料:以上纸质材料盖章扫描件(其中入户需求汇总表还需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XX公司2020年紧缺急需人才入户申请材料”发送至区科工信局邮箱。
邮箱地址:
截止时间:9月10日(星期四)17:00
联系方式:天河区科工信局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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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但公安局机关尚未发放准迁证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已发放准迁证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认定材料予以注销;已入户的,退回原籍;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如存在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该单位5年内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并将其行为录入引进人才征信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已纳入广州市使用总量控制类计划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单位,可以直接向市人社部门申报。辖区内的中央驻穗单位、省属单位、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民营企业除外)原则上不纳入我区总量控制类指标使用范围。
3、存在总、分公司或母、子公司申报情况的用人单位,若总公司或母公司符合申报条件且分公司或子公司注册地址或纳统关系在天河区,申报人在分公司或子公司参加社保,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或集团登记证,可以受理申报;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但在总公司或母公司参保,不予受理申报。
4、存在劳务派遣情况的用人单位,若劳务派遣公司(即人力资源公司)注册地址或纳统关系在天河区,可以受理申报,其他情况不予受理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双方签订的派遣合同、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
附件:
1.2020年度天河区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入户需求汇总表
2.公示情况表模板
原标题:《@企业注意:2020年度天河区科技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入户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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