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310次浏览来源:网络
(深圳有租房的也可以办理积分入户,深圳纯积分入户申请条件和流程)
最近小编收到很多咨询
说来深圳这么久了,
租房也很久能不能积分落户
因为东莞不是5年居住加社保就可以入户吗?
深圳有没有这个落户方式
其实除了人社局的房产入户外
还有一个公安局的居住社保积分入户
也叫做纯积分入户
今天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很多人都在担心说这个入户方式是不是取消了,因为没收到这方面的消息,今天小编很责任的告诉你们。房产居住入户并没有取消,在2021年6月18号的时候深圳司法局就已经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所以房产入户并没有取消,但条件有一些更改。
由于新的政策暂未发布,下面小编会根据往年的政策和流程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文末有2021年新政后的最新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条件。租房时间久的也可以用这个方式落户深圳哦。
以下为旧版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申请时间。入围分数等,可用于参考新政。这样能让你更快了解透新的政策。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条件。
1.
申报时间
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
名额规定
2020年规定积分排名前名的市民,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采取择优录取。建议分数在300左右再去申请,才有入围的机会。
2.
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3.
积分计算方式
积分指标包含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三类:
1、稳定居住指标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2、稳定就业指标为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诚信守法指标为不良信用记录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办法对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以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所称的年度,指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关于租房积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你有没有租赁合同。详细可以看以下介绍:
合法稳定租赁”有明确的规定,一是租赁可以合法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房屋;二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并于30日内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法性确认依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19年纯积分入户最低分是300分,2018年纯积分入户的最低分是304分。仅供大家参考噢。
4.
办理流程
申请流程
一、申请方式和途径
在【深圳FM】公众号中找到政务服务--积分入户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三、复核及公示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二.
新政后的房产入户
由于新的政策目前还是属于意见稿阶段。但除了申请条件有变化外,其他无明显变化,主要也是因为以前房产、社保满5年就可以申请,但从录取结果来看。都是10以上的才有机会入围。所以这次主要的调整就是把申请条件修改成了双10年、入围分数和名额无明显变化。申请时间待定。新政发布时间确定在2021年、有效期5年。
第五条申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所(已登记备案)年限满10年;
(四)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满10年;
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符合条件的新政后可以直接去申请,就是你是小学文凭也可以入户、租房如果你有办理租赁合同的符合年限的一样也可以去办理哦、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