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0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为了一线城市户口而假结婚?婚姻不是儿戏,这样的风险你担不起)
在一线城市打拼多年,不少人想要就地落户或是买房目的为了:
1、在一线城市有归属感
2、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
3、享受一线城市的养老福利政策;
4、在一线城市购房实现资产增值等等。
但像北沪深这些高度发达的一线城市,想要轻松买房或者落户其实并不容易!不仅有社保限制,学历限制,还有居住年限制、单身限制等等!
以一本结婚证来达到购房或落户目的,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当然不简单,且现实往往是非常骨感的!费时又费力,还有不少风险!
一纸荒唐结婚证,竟惹出多少是非?
[为了孩子和自己落户假结婚]
北京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假」离婚案件
2018年冯某和温某签协议假结婚,2021年协议离婚,最近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冯某与温某于2018年11月1日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并要求温某退钱!
最后法院判定:两人的假结婚协议无效!
另外该案件中并没有提及温某最后户口的问题,认为她可能没落下来!
根据她结婚、离婚的时间线来看,当时正处在北京投靠落户政策新政发布阶段,根据北京投靠落户新规规定:
【取消旧规中男方是远郊区县农业户口,女方结婚满3年即可办理落户政策】,并开始对城农户籍、申请人的年龄、婚龄进行了统一且严格的规定;
接着猜测,可能在2021年北京投靠新政颁发后,导致冯某不符合落户政策要求,因此案件中没有提及温某户口的处理问题!
可见,为了户口选择「假」结婚的风险真不小!
无论是北京投靠落户政策还是上海的投靠政策,投靠落户门槛都不高,但耗时却是真的长,而且在此期间,一旦政策改变,最糟糕的就意味着可能要从头开始;
[为了买房两次假结婚]
上海近期也发生了另一起离谱的「假」结婚故事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上海现在的房屋限购政策:
非沪籍单身人士没有购房资格;如果非沪籍夫妻想在上海买房,必须自购房日前起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
但如果和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双方名下在上海都没有房产,最多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购买2套房。
也就是说,在上海有钱也不一定能购房!
但不少人抓住了这个结婚政策空子,于是出现了下面的故事:
范先生想在上海购房不够资格,但购房中介告诉他可以让他与上海户籍女性结婚来获取购房资格,后在中介的安排下,范先生两次与不同的上海户籍女性结婚来获取购房资格!
当然,故事远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原来这一切都是购房中介安排的骗局,但范先生却为了购房前前后后转账给了中介1165万元,婚结了两次,却没能拿到心仪的房子,实在是令人惋惜!
假结婚/离婚背后会有哪些风险?
为了户口或是购房而假结婚/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大部分人只看到了潜藏的利益,却忽略了其中的风险。
首先,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只有以下情况婚姻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形式:
1、重婚的;
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也就是说,结婚意图无论真假,只要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法律上都是有效的。
只要法律所认可的婚姻,都会受到《婚姻法》保护,但当婚姻掺杂了利益和目标,这背后也会隐藏着诸多你想象不到的隐患,比如:
「假」结婚购房或者落户后,「真」离婚时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达到离婚目的,而且现在还有离婚冷静期的设置;
《婚姻法》规定,结婚后财产实行共有制,没有约定的话,「假」结婚中财产多的一方会承担相应的风险;
「假」结婚的夫妻一方如果遭遇意外,那么另一方将取得对方所有财产的部分继承权;
「假」结婚是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的债权人的效力,很可能为自己带来潜在的债务风险。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扶养费等等;
现实中离婚,真夫妻因为财产纠纷对簿公堂的事情都不少见,更何况「假」结婚呢?所以啊,想要落户或者买房的朋友,真的是非常不推荐这种「假」结婚的方式!
婚姻不是交易,更不是利益的筹码,婚姻是神圣而受法律保护的,想要落户或买房的朋友,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不要因此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得不偿失!
附上海配偶投靠落户条件
当然不推荐假结婚形式落户,但并不代表着不推荐大家走正常的投靠落户!这里附上配偶落户上海的条件和准备材料给大家,大家正常准备就好!
配偶投靠条件:
1、与上海户籍配偶结婚
2、申请人为外省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3、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户籍人员(上海户籍需满10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外省市人员可随配偶落户上海。
4、外省市人员(包括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上海市户籍人员(上海户籍需满7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满7年,外省市人员可随配偶落户上海。
5、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满5年,外省市人员可随配偶落户上海。
6、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以申请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配偶投靠落户准备材料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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